各類收費標準

門診  收費標準
掛號費部分負擔合計
健保(經轉診)10050150
健保(未經轉診)150 80230
榮  民1500150
福保(低收入戶)50050
持有殘障手冊10050150
※ 年滿70歲老人優待掛號50元
● 收據請妥善保管,欲申請收據副本每張5元.
 
急診  收費標準
掛號費部分負擔合計
健保(經轉診)250150400
健保(末經轉診)300150450
榮  民3000300
福保(低收入戶)3000300
持有殘障手冊300150450
藥品部分負擔
藥費部分負擔(20%)
100元以下0元
101~200元20元
201~300元40元
301~400元60元
401~500元80元
501~600元100元
601~700元120元
701~800元140元
801~900元160元
901~1000元180元
1000元以上200元
● 收據請妥善保管,遺失恕不補發
● 依據健保署公告藥品部份負擔收費標準
 
復健療程 收費標準
部分負擔(簡單或中度治療)
健    保50元
榮    民0元
福    保0元
殘    障50元
病房收費表
病房等級健保病房自付差額自費病房費
單人房2000元/日2500元/日
雙人房1500元/日2000元/日
健保房0元1400元/日
1.住院病房計費方式:凡12:00前入院均做一天論,12:00以後均半日計論。
2.出院日當天12:00前辦理出院,均以半日論,12:00以後均以一天論計。
3.依健保署規定被保險人只得住健保病床,若住套房則差額須自行負擔。
4.膳食費另計。
住院費用部分負擔比率
住院日數自行負擔比率
1~30天10%
31~60天20%
60天以上30%
※ 自行負擔的比率依全民健保之規定辦理